隨著國內疫情防控的逐步放開,國內民眾對新冠抗原自測產品需求急劇升溫,有鑒于此,珠海市麗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作為新冠抗原檢測試劑(以下簡稱“該產品”)的生產廠家,為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現嚴正聲明如下:
1、截至本聲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尚未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的注冊證,目前該產品僅限出口境外已取得銷售權限的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歐洲聯盟成員國、東南亞國家等),不得在境內銷售。
2、截至本聲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作為該產品在境內的經銷商。在取得國內醫療器械注冊證之前,該產品嚴禁在境內銷售,任何網絡平臺、單位或個人在境內銷售該產品的,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獲得本公司授權的海外代理商所銷售的本公司生產的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僅限于境外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產品違法銷售境內,否則所引發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擔,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依法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珠海市麗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